赵某诉李某、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基本案情】李某驾驶车辆撞伤赵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赵某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赔偿误工费,主张自己虽然年逾六十,但在某人寿保险公司长期进行保险销售工作,获得长期稳定的劳务收益。为证明该项主张,赵某提供某人寿保险公司出具的收入说明、本人劳务收入银行流水、完税证明、保险代理人合…
【基本案情】
李某驾驶车辆撞伤赵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赵某无责任。赵某请求法院判令李某赔偿误工费,主张自己虽然年逾六十,但在某人寿保险公司长期进行保险销售工作,获得长期稳定的劳务收益。为证明该项主张,赵某提供某人寿保险公司出具的收入说明、本人劳务收入银行流水、完税证明、保险代理人合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等证据。
【裁判结果】
生效判决认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受害人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一般不支持误工费。本案事故发生时赵某虽已年逾六十,但其提供的相关合同、收入银行流水等证据已形成证据链,足以证明赵某从某人寿保险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故赵某有误工费请求权。法院依法支持赵某主张的误工费。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指出,要加强老年人劳动权益保护,促进老有所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再就业。人民法院通过审查老年人是否通过提供劳动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等事实,依法支持侵权责任纠纷中老年人主张的误工费,对于鼓励具备劳动能力的超龄劳动者再就业,实现老有所为的价值追求具有示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