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贷谁还款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应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同时此种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亦当归为双方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因此必须由彼此共同承担起还款之重任。(2)倘若有朝一日两人不幸宣告分手,面临离婚境地时,此项欠债亦需依然由二者共同承担。然而,在征得夫妻双方同意的前提下,…
(1)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房产应被视为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
同时此种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亦当归为双方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因此必须由彼此共同承担起还款之重任。
(2)倘若有朝一日两人不幸宣告分手,面临离婚境地时,此项欠债亦需依然由二者共同承担。
然而,在征得夫妻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其中一方可代另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的还款责任。
(3)若双方在离婚之后,获得房屋所有权一方无力继续支付房贷,银行依旧有权继续向其配偶寻求偿付。
如同前述,对于银行而言,无论是否已取得房屋产权,当事人始终应视为共同的债务人,银行可选择向任何一方追讨债务。
然而在私人层面上,夫妇二人可以自行商议决定房产所有权及债务承担方式,但仅限内部有效,无法直接对抗债权人权益。
在银行向未承担债务一方追讨成功的情况下,该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