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陆某强盗窃案——检警联动,接续开展失管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

深圳律师1年前 (2025-08-13)经典案例206
一、基本案情2022年11月10日,陆某强(17岁)在学校计算机教室内盗走他人价值人民币5800余元的手机一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2023年3月28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陆某强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9月28日对…

一、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10日,陆某强(17岁)在学校计算机教室内盗走他人价值人民币5800余元的手机一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之规定,2023年3月28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陆某强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9月28日对陆某强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家庭教育指导做法与成效

(一)检警联动配合,接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公安机关通过走访发现,陆某强除实施本次盗窃外,还存在偷拿长辈财物、多次旷课、夜不归宿等不良行为,均与其父母离异、家庭失管密不可分。按照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与松江公安分局共同建立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信息通报与衔接配合工作机制,松江公安分局将该案情况通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共同研判,公安机关作出对陆某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决定,并与检察机关共同研商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组建家庭教育指导团队。案件侦查终结时,家庭教育指导团队完成了对陆某强父母的基本监护能力培训指导。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继续委托同一家庭教育指导团队,接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陆某强父母的监护能力,有针对性地加强子女成长规划、习惯养成教育、社会责任培养等方面指导,引导其配合检察机关对陆某强进行教育矫治。经过持续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陆某强家庭关系得到显著改善,其顺利度过监督考察期,并成功考入大专院校。

(二)完善工作机制,共建家庭教育指导体系。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妇联、关工委等单位共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依托社区建立“红蓝联盟”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街镇“家检爱次方”指导站。通过“家庭会议平台”,促进家庭成员之间有效沟通,避免教育理念冲突;通过“守护联盟平台”,链接妇联、社区等社会资源,组织法治讲座、个案辅导、亲子公益活动;通过“家长日志平台”,定期收集效果反馈,适时进行方案调整,确保对症下药;通过“跟踪回访平台”,对帮扶家庭监护改善情况、家庭关系等持续跟踪问效。本案中,对陆某强家庭教育指导的大量工作即依托上述工作机制、工作站点完成。

(三)创新“案件化办理”,确保家庭教育指导质量、效果。为规范工作,保证质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构建“案件化办理”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设置线索受理、分案流转、调查评估、精准指导、结案评估、跟踪回访等工作环节和专门文书,明晰检察官办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决定的工作责任。2024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松江等区为试点,培育“市区联动,检社家三位一体新型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创新项目,与市妇联会签《关于在检察监护监督工作中深化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建立覆盖全市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

三、典型意义

家庭教育指导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持续的投入和支持。为确保各诉讼阶段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司法机关需要强化协作配合。检察机关应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交流与工作衔接,通过信息通报、个案会商、共同培养社会支持力量、随案移送工作情况等,强化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在各诉讼阶段的顺畅衔接,切实保证工作质效。各级妇联、关工委应当积极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充分运用街镇、社区工作力量与司法机关建立长效协作机制,推动形成高质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促推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共同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wlsvip.cn/?id=57

分享给朋友:

“陆某强盗窃案——检警联动,接续开展失管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 的相关文章

“家事服务日”线下“会诊”让更多女性成为法律明白人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改改/陈慧5月15日,一场巾帼反诈宣防进万家活动暨巾帼维权法育工程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启动。“从我做起,当好反诈宣传员;家家参与,当好反诈服务员;巾帼行动,当好反诈情报员……”活动中,平安家庭代表陈良春宣读了“无诈家庭”倡议书。温岭市妇联授牌聘任了法律、婚调、心理、家教、公益等…

网恋女友借款三百多万未还?法院判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交友逐渐成为大家日常生活的一种方式。不少人通过网络牵线搭桥觅得知音、寻得真爱。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网络交友引发的民间借贷案件。 2019年,小越与小倩在网络直播间相识,之后两人相谈甚欢,并偶有见面,很快便发展为恋爱关系。此后的某天,小倩以需要急用…

夫妻之间能否构成民间借贷关系的主体吗?

案情简介原告翟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双方在婚内签订《婚内AA制协议书》,约定“婚内有一方需要资金,另一方给到对方时,需要打欠条,日后需要偿还;在婚姻期间,如果一方给对方借钱,必须打借条,也必须按还款日期还给对方。”庭审中,原告翟某提交《个人经营类借款合同》、《房屋权属产籍档案证明》、电话录音四份、银行…

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

案情简介2021年10月份,李某与张某经人介绍认识恋爱,2022年1月1日双方订婚。在双方交往期间,二人同居生活过,但未生育子女。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二人在交往、恋爱期间和订婚后,李某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合计47万余元,以上转款数额中单笔转账金额2000元以上的共计52笔,合计36万余…

助人为乐遭遇意外 司法救助纾难解困——困难妇女周某司法救助案

基本案情2020年1月,胡某某在行走过程中突然头晕后仰,周某见状上前搀扶,因二人体格悬殊,均摔倒在地。胡某某出现呕吐等不适症状,周某则疼痛难忍,后二人被送至当地医院治疗。经鉴定,周某左股骨折,手术后并发左股骨头坏死,经鉴定为九级残疾,致周某经济损失14万余元。后周某起诉,法院判决胡某某作为周某实施救…

陆某宇盗窃案——“检、社、家”合力,网瘾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见成效

一、基本案情2023年7月至11月期间,陆某宇(16岁)因无钱购买游戏装备,先后六次采取“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共计窃得财物价值人民币7700余元。2024年7月17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以陆某宇涉嫌盗窃罪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8月2日,岳麓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陆某宇拘役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