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刘某与朱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深圳律师1年前 (2025-08-20)经典案例114
    【基本案情】 刘某与朱某(女)2020年7月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9月登记结婚。刘某于结婚当月向朱某银行账户转账一笔80万元并附言为“彩礼”,转账一笔26万元并附言为“五金”。双方分别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后因筹备举办婚礼等事宜发生纠纷,双方于2020年11月协议…

    【基本案情】

  刘某与朱某(女)2020年7月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9月登记结婚。刘某于结婚当月向朱某银行账户转账一笔80万元并附言为“彩礼”,转账一笔26万元并附言为“五金”。双方分别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后因筹备举办婚礼等事宜发生纠纷,双方于2020年11月协议离婚,婚姻关系存续不到三个月。婚后未生育子女,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双方曾短暂同居,并因筹备婚宴、拍婚纱照、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发生部分费用。离婚后,因彩礼返还问题发生争议,刘某起诉请求朱某返还彩礼106万元。

  【裁判结果】

  审理法院认为,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时一方依据习俗向另一方给付的钱物。关于案涉款项的性质,除已明确注明为彩礼的80万元款项外,备注为“五金”的26万元亦符合婚礼习俗中对于彩礼的一般认知,也应当认定为彩礼。关于共同生活的认定,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从后续拍摄婚纱照、筹备婚宴的情况看,双方仍在按照习俗举办婚礼仪式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仅存续不到三个月,期间双方工作、生活在不同的城市,对于后续如何工作、居住、生活未形成一致的规划。双方虽有短暂同居经历,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不能认定为已经有稳定的共同生活。鉴于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且刘某支付彩礼后双方有共同筹备婚礼仪式、共同旅游、亲友相互往来等共同开销的情况,对该部分费用予以扣减。据此,法院酌情认定返还彩礼80万元。

  【典型意义】

  涉彩礼返还纠纷中,不论是已办理结婚登记还是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在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时,共同生活时间均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但是,案件情况千差万别,对何谓“共同生活”,很难明确规定统一的标准,而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本案中,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短,登记结婚后仍在筹备婚礼过程中,双方对于后续如何工作、居住、生活未形成一致的规划,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生活状态,不宜认定为已经共同生活。但是,考虑到办理结婚登记以及短暂同居经历对女方的影响、双方存在共同消费、彩礼数额过高等因素,判决酌情返还大部分彩礼,能够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wlsvip.cn/?id=66

分享给朋友:

“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刘某与朱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家事服务日”线下“会诊”让更多女性成为法律明白人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姚改改/陈慧5月15日,一场巾帼反诈宣防进万家活动暨巾帼维权法育工程在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启动。“从我做起,当好反诈宣传员;家家参与,当好反诈服务员;巾帼行动,当好反诈情报员……”活动中,平安家庭代表陈良春宣读了“无诈家庭”倡议书。温岭市妇联授牌聘任了法律、婚调、心理、家教、公益等…

公婆拒分赔偿款法官调解促和解

邢台日报讯(记者孙瑞超 通讯员田静怡、赵增强)丈夫不幸工亡,面对百万赔款,公婆据为己有,拒不分配给儿媳和孙女。儿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婆拒不履行……日前,信都区法院通过常态化集中执行活动,因案施策,将这件发生在公婆与儿媳之间的纠纷案件顺利化解。2022年,邵某在某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受伤,后经抢救无效…

“被解聘的产假教师”该如何办续约?

近日,“教师在产假期间被公示解聘”的新闻登上了微博热搜。今年7月22日,在厦门某学校任教近5年的小陈老师称自己在产假期间接到学校考核通知并被公示解聘。次日,涉事学校校长告诉记者,编外教师一年一聘,每年会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合同。这次考核小陈老师排名靠后,但学校未考虑到她处在哺乳期就解聘的做法欠妥…

为复婚谎称结婚证丢失,补办的结婚证有效吗?

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一对夫妻离婚后想复婚,到民政局以原本结婚证丢失为由申请补办了结婚证,“复婚后”双方感情仍未得到改善,便再次来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这期间补办的结婚证有法律效力吗? 甲与乙2002年相识后开始共同生活,分别于2003年、2010年生育两个儿子。2014年,双方办理结婚登记,甲称乙婚…

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

案情简介2021年10月份,李某与张某经人介绍认识恋爱,2022年1月1日双方订婚。在双方交往期间,二人同居生活过,但未生育子女。自2021年11月至2024年4月,二人在交往、恋爱期间和订婚后,李某通过微信向张某转账合计47万余元,以上转款数额中单笔转账金额2000元以上的共计52笔,合计36万余…

离婚后房屋归一方,房贷还要共同承担吗?

基本案情小琪和小健两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套房屋,支付首付后,两人就剩余房款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后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小琪、小健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对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夫妻两人收到贷款后,未能依约向银行按时还款,致使银行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先后累计划扣7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