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资讯

恋爱期间备注“自愿赠与”的“特殊数字”大额转账是一般赠与吗? 法院:以维系或发展婚恋关系为前提的赠与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深圳律师1年前 (2025-10-03)法律资讯122
恋爱期间发生的包含“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数字的大额转账,分手后能要回吗?小丽在男友小强要求下,一天内转账近17万元并备注“自愿赠与”,却在转账完成后被小强拉黑。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这笔隐含婚恋承诺的“特殊数字”转账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判决小强全额返还…

恋爱期间发生的包含“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数字的大额转账,分手后能要回吗?小丽在男友小强要求下,一天内转账近17万元并备注“自愿赠与”,却在转账完成后被小强拉黑。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这笔隐含婚恋承诺的“特殊数字”转账属于附条件的赠与,判决小强全额返还。

小丽与小强原系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小强以购车需偿还购车款为由向小丽借款22万元。基于信任,小丽于2024年12月12日上午7时通过支付宝分两笔向小强转账共计22万元。12月14日晚6时,小强将22万元转回给小丽,随后要求小丽以“特殊数字”重新转账并备注“自愿赠与”,以证明其感情。小丽于当日分四笔转账共计169179.42元(三笔52013.14元及一笔13140元),并按要求备注“自愿赠与”。在进行第五笔转账时,小丽的账户因系统提示“诈骗风险”被冻结支付。

此后,小强突然断绝联系,小丽察觉受骗后报警。警方初步审查后发现双方存在转账记录,建议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小丽认为,小强以欺诈手段诱导其作出赠与行为,涉案金额远超日常消费,应属以保持婚恋关系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若小强无意继续婚恋关系,则应当返还钱款,故诉至法院要求小强返还169179.42元。

小强辩称,恋爱期间互赠财物属正常情感表达,涉案款项均为小丽自愿赠与,且数字“520”“1314”具有“我爱你一生一世”等特殊含义,符合情侣间赠与习惯。双方于2024年9月确立恋爱关系,同年12月分手,其间赠与行为已完成,属一般赠与而非附条件的赠与,故拒绝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赠与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恋爱关系中,情侣之间为表达情感而互赠具有特殊含义的小额款项,如“520元”“1314元”等,通常属于一般赠与,分手后不得要求返还。然而,对于金额明显超出日常消费水平的大额赠与,其性质应结合赠与背景、双方经济状况及社会常理综合认定。

本案中,小丽在短时间内向小强转账四笔大额款项,包括三笔52013.14元及一笔13140元,总额达169179.42元,远超普通情侣间表达情谊的合理范围。虽然转账备注“自愿赠与”,但此类大额赠与通常隐含对未来共同生活或缔结婚姻的期待,符合附解除条件赠与的法律特征,即,若双方最终未能继续婚恋关系,则赠与合同因条件未成就而失效,受赠人应予返还。

小强主张涉案款项属于一般赠与,但未能合理解释短期内接受如此大额赠与的正当性。结合小丽在转账后即遭小强断绝联系的事实,可认定该赠与行为并非纯粹的无偿给予,而是以婚恋关系持续为基础。现双方恋爱关系无法继续,赠与合同所附条件已无法实现,故小丽主张返还赠与款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综上,法院判决小强向小丽返还169179.42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行为属于一般赠与还是附条件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原则上为无偿行为,但在特定情况下,尤其是涉及婚恋关系时,大额财物的给付往往隐含对婚姻或长期共同生活的合理期待,而非单纯的无偿赠与。本案中,小丽在短时间内向小强转账共计169179.42元,金额包含特殊含义的数字,表面上符合情侣间表达情意的习惯,然而,如此高额高频的赠与显然超出日常消费的合理范围。结合小强要求重新转账并备注“自愿赠与”的行为,以及事后迅速失联的事实,足以认定该赠与行为并非纯粹出于情感表达,而是以维系或发展婚恋关系为前提的附条件的赠与。当双方关系破裂,赠与所附条件无法实现时,受赠人继续占有该款项缺乏法律依据。因此,法院判决小强返还涉案款项,既符合公平原则,也彰显了法律对婚恋关系中财产纠纷的合理规制。

来源:人民法院报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lwlsvip.cn/?id=96

分享给朋友:

“恋爱期间备注“自愿赠与”的“特殊数字”大额转账是一般赠与吗? 法院:以维系或发展婚恋关系为前提的赠与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 的相关文章

继母因车祸去世,继子能否主张赔偿?

继母因交通事故去世,其父母、丈夫向侵权人主张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其继子以近亲属身份作为共同原告是否适格呢?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被告人肖某清交通肇事致邹某死亡。邹某与刘某华均系再婚,刘某阳系刘某华与前妻生育之子、并由刘某华抚养。刘某阳以其系邹某继子为由,与邹某的母亲、丈…

设电网猎野猪未得逞咋办?法院:未实际猎获野生动物也构成犯罪

  在生态保护法律体系日益严密的当下,任何试图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禁行为,即便未达到目的,也难逃法律制裁。近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以非法狩猎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案情回顾2024年5月3日,罗某擅自携带锂电池、逆变器、铁线、塑料棒等工具,到长汀某农田…

最高法发布第九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9月26日至30日,最高人民法院分三批发布“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做实指导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职能”典型案例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九)。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选取各地人民法庭凝聚纠纷预防化解合力,促推涉农、婚姻家事、涉企、劳动争议、物业、交通事故、金融、知识产权、医疗等领域“内行人调处专业事”的典型经验、…

公安部公布8起依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典型案例

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梁秋坪、郝萍)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相关刑事案件1.4万起,集中侦破湖北谢某红等人制售伪劣拼装汽车案、重庆杨某某等人销售假冒品牌电动车电池案等一批重大案件,打掉一批职业化犯罪团伙,摧毁一批跨区域犯罪产业链条。工作中,各地公安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

广州建立“法院+人社+工会”联动调解机制

新华社广州9月26日电(记者杨淑馨)记者26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三部门共同签署《关于联动高效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纠纷)的工作意见》,明确建立“法院+人社+工会”联动调解机制,推动“预防-调解-仲裁-诉讼”全链条管理,实现劳动争议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