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是劳动关系吗? 法院:见习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未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劳动关系
高校毕业生于正式入职前参加见习,与就业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并获取基本生活费,能否认定双方成立劳动关系?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就业见习纠纷案,认定见习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判决驳回见习人员要求见习单位支付见习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请…
高校毕业生于正式入职前参加见习,与就业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并获取基本生活费,能否认定双方成立劳动关系?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就业见习纠纷案,认定见习协议不等同于劳动合同,见习人员与见习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判决驳回见习人员要求见习单位支付见习期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请…
再婚丈夫去世后,继母一纸诉状将继子告上法庭,请求实现房屋居住权和分割继承财产……近日,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成功调解了一起涉财产分割、继承纠纷,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刘花(化名)现年70岁,于2010年与田东(化名)之父再结连理,随后迁入其户口,…
案情简介原告翟某与被告李某系夫妻,双方在婚内签订《婚内AA制协议书》,约定“婚内有一方需要资金,另一方给到对方时,需要打欠条,日后需要偿还;在婚姻期间,如果一方给对方借钱,必须打借条,也必须按还款日期还给对方。”庭审中,原告翟某提交《个人经营类借款合同》、《房屋权属产籍档案证明》、电话录音四份、银行…
基本案情2020年,九旬老人苏某之子因车祸意外去世,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医疗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80万余元。判决结束后,儿媳石某将80万余元赔偿款全部取走。苏某年事已高、身患残疾,生活无法自理且无固定收入,多次向儿媳石某要求返还赡养费未果,无奈之下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石某返还老人苏某被扶养人生…
一、基本案情郑某某(14岁)与孙某某(14岁)系朋友关系。2023年11月19日,二人与朋友一起在某KTV娱乐。其间,因郑某某误认为孙某某使用手机偷拍自己的窘态,二人发生争执。拉扯中,郑某某用刀将孙某某刺伤。在场人员报警后,郑某某在现场被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2024年1月3…
一、基本案情2021年10月25日22时许,叶某(15岁)与徐某(15岁)因琐事纠纷,分别纠集桂某(16岁)、黄某(16岁)、王某(16岁)、吴某(17岁)等人及孔某(17岁)、郑某(17岁)等人,在某公园门口持械斗殴,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0月3日对被临时纠集…
【基本案情】 刘某与朱某(女)2020年7月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9月登记结婚。刘某于结婚当月向朱某银行账户转账一笔80万元并附言为“彩礼”,转账一笔26万元并附言为“五金”。双方分别在不同省份的城市工作生活。后因筹备举办婚礼等事宜发生纠纷,双方于2020年11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