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民委员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基本案情未成年人赵某在校期间,老师发现其身上有被殴打的伤痕并报警。民警调查时,赵某的父母承认曾殴打过赵某。区妇联等部门迅速启动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前往赵某住所地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情况。为有效遏制家庭暴力,村民委员会以赵某的父母为被申请人,代赵某向人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裁判结果人民法院经审…
基本案情
未成年人赵某在校期间,老师发现其身上有被殴打的伤痕并报警。民警调查时,赵某的父母承认曾殴打过赵某。区妇联等部门迅速启动家事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前往赵某住所地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情况。为有效遏制家庭暴力,村民委员会以赵某的父母为被申请人,代赵某向人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村民委员会代赵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支持村民委员会的申请,裁定禁止二被申请人对赵某实施家庭暴力、言语威胁与恐吓。同时,考虑赵某父母存在教养失当的问题,一并下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联合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对赵某父母开展面对面的教育指导。赵某父母认识到错误,承诺将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典型案例。人民法院依托与辖区妇联、公安机关、村委会等部门共建的联动平台,凝聚多方力量,“双令齐发”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依法纠正不当教养行为,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